又名地擲球,Boules為法文「球」的意思,其起源於1907年的法國,投球姿勢有點類似於現代保齡球。比賽時每一參賽者各投擲一個直徑約25-35毫米的木製小白球,接著參賽者輪流以投擲或拋擊的方式擲出大球,擲出時雙腳不能離開地面且必須在圓圈內完成動作,大球越接近小球者得分,當雙方都沒有大球時,得分結果便可以算出。以雙方靠近小白球的多少計分,1球1分。比賽結束時獲勝隊的球員將其小白球從他所處位置擲出,作為比賽結束,最先達到13分的隊伍獲勝。
滾球規則簡介:
- 分成A、B兩隊競賽,每隊3人,每人每局有擲2球的機會。
- 在 4*15公尺,無障礙的細沙碎石地,選手輪流站在短邊中央直徑50 公分之圓圈內,向前方丟擲色球與鐵球,以讓自己的鐵球比對方的鐵球更接近目標色球為目的。
- 每一局的比賽,兩隊要依序擲完手中所有鐵球,如果A對所擲出的某一顆鐵球是所有球中最接近目標色球的球,A隊基本上得到一分。再以「落敗的B隊最靠近目標色球得鐵球」與「目標色球」的距離為半徑畫出一個圓圈,計算在此圓圈中究竟還有多少顆a隊的鐵球,如共有3顆,則本局a隊共得到3分,然後再開始下一局的比賽,一直比到某一隊先得到13分時結束比賽。
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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