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韓國首爾舉辦的成立會議起,國際運動總會成員自12個增加至32個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要成為國際世界運動總會的成員,必須先被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所承認,並且是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General Associ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s, GAISF)的成員。國際世界運動總會是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的成員之一,且列席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聯合會理事會。另一個列入世界運動會的必要條件是,單項運動總會提出的該項運動或項目(disciplines),必須是現今非奧運的比賽項目。
國際世界運動總會的年會,於世界運動會的後一年舉行,會中選出由七個成員組成的執行委員會。此委員會代表總會成員,協調與監督指導所有世界運動會相關的事宜。委員會的任務包括推薦適當的主辦國選拔,以及在國際世界運動總會與主辦國組織委員會間,保持經常性的聯繫。
國際世界運動總會的醫療委員會,負責執行測量以對抗違反用藥。在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與世界運動禁藥管制組織(WADA)的密切合作下,國際世界運動總會極力致力於確保世界運動會舉辦「乾淨的運動」賽事。
國際世界運動總會(IWGA)是一個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承認的組織。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與國際世界運動總會共享相同的價值,即推廣身體的、運動的活動,以達成健康快樂的社會,而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更是對「世界運動會」授予贊助。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終生名譽主席胡安‧安東尼奧‧薩馬蘭奇分別為1989年德國卡里斯魯與1997年芬蘭拉提的世界運動會揭開序幕;前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副主席凱文‧戈斯普爾則為1993年的荷蘭海牙與2001年日本秋田的世界運動會致開幕辭。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傑克‧羅格在2005年德國杜伊斯堡世界運動會的開幕式致詞時,向「世界的選手們」-「奧林匹克活動的兄弟姊妹」表示祝賀。
在傑克‧羅格的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選舉前,他曾擔任國際世界運動總會執行委員會的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永久觀察員。
2000年10月27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與國際世界運動會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MoU),約定增加雙方的合作關係。
在合作備忘錄(MoU)中,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保證會持續與國際世界運動總會的合作,提供專家意見與協助在奧林匹克活動中推廣國際運動總會的運動活動。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同意授予贊助世界運動的主辦,提供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知識管理方案給組織委員會技術協助。
國際世界運動總會承認所有運動運動員與隊職員的重要性以國家代表身份參加世界運動會,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也鼓勵每個國家奧林匹克委員會都能支持並協助該國綜合性運動的代表團來參與這項賽會。
國際世界運動總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開始共同檢視並進一步推廣世界運動會的每項運動,並執行奧林匹克活動的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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